房屋糾偏特種加固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寫|上海防水補漏公司【房屋|天面|屋頂|外墻|衛(wèi)生間|鐵皮房|樓面|地下室|水池|廠房補漏】衛(wèi)佳凈防水堵漏公司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上海市衛(wèi)佳凈防水補強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房屋糾偏基礎錨桿靜壓樁加固工程
工程地點:廣東茂名電白水東鎮(zhèn)人民路
聯(lián)系人:
簽訂日期:2015年月日
發(fā)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電白水東鎮(zhèn)人民路私人房糾偏基礎錨桿靜壓樁加固工程。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和內容
一、工程名稱:電白水東鎮(zhèn)人民路私人房糾偏基礎錨桿靜壓樁加固工程
二、工程地點:廣東電白水東鎮(zhèn)人民路
三、工程部位、規(guī)模及內容:甲方委托乙方對電白水東鎮(zhèn)人民路私人房糾偏房基礎錨桿靜壓樁加固工程進行組織施工。施工的主要部位、規(guī)模及內容詳見加固方案設計施工圖,(加固方案設計施工圖白圖作為合同附件,屬合同內容)。
四、施工內容包括:乙方按加固方案設計施工圖,對電白水東鎮(zhèn)人民路私人房糾偏基礎錨桿靜壓樁加固工程進行施工,具體施工內容如下:
1、錨桿靜壓樁基礎加固施工:(固定壓樁設備及封樁),壓樁設備就位、安拆及移位,室內靜壓樁施工,鎖樁、封樁錨固(含焊接、基面處理、灌注封裝微膨脹混凝土);
2、措施與其他:材料二次運輸(預制方樁520米、大型鋼梁壓樁設備、千斤頂、焊機等)進退場費用;
3、乙方包質量(合格工程),包安全,包管理費用、社保險費。
其它約定事項: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和住宿等施工必要條件。
2、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資質文件,方案出設計院藍圖并蓋章簽字。
3、乙方提供的加固設計圖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蓋章。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一、根據(jù)第一條規(guī)定的工程部位、規(guī)模及內容,雙方協(xié)商確定該工程按包工包料、按設計施工圖以實際工程量結合議定造價結算方式承包施工。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合同不含稅,總造價暫定為:¥898443.70元(大寫人民幣:捌拾玖萬捌仟肆佰肆拾叁元柒角整),若發(fā)生其它甲方要求的設計施工圖變更增加的內容,另行簽證計費。
二、乙方提供附后的設計施工圖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付款方式
一、本加固工程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0元作為設計院出圖蓋章費;
二、本加固工程乙方進場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預算造價的20%作為工程預制樁備料款,即¥199688.74元(大寫人民幣:拾玖萬玖仟陸佰捌拾捌元柒角肆分整)。
三、本合同工程量完成90%時,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總預算造價的50%作為工程進度款,即¥。
四、本合同工程完工后5天內,乙方提供相關資料,甲方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專項驗收,合格后5天內,甲方將結算后工程余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逾期付款須按銀行有關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五、若增加或變更工程項目,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四條工期
一、該工程工期為35日歷天。
二、在甲方具備各項開工條件后,甲方發(fā)出開工通知書之日起計工期。自乙方收到開工通知書后的第2天進場施工。
三、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提供的施工條件不滿足開工條件或施工要求,影響工程進度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和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變更致使設計施工方案變更、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頓而延誤工期。
4、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工程款超過7日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或迫使施工停頓的。
5、因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因客觀條件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雨天天氣原因)而延誤工期。
7、合同條款已明確約定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工期順延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fā)生后,就延誤的工期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后48小時內批復,逾期不予答復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則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同意,工期予以順延。
第五條工程施工
一、甲方的責任
1、做好建筑場地內的“三通一平”,清除施工場地地面、架空和地下的施工障礙物(管線墻體等),協(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涉及范圍內設備物品等的保護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以使乙方進行本工程施工。開工前提供施工現(xiàn)場的水源、電源駁接點,并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及功率的需要;
2、開工前組織乙方、甲方代表及相關單位等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如實際情況與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不符致使加固施工方案改變、工程量增加或施工停頓而延誤工期,則由此造成費用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3、根據(jù)法規(guī)辦理施工相關手續(xù)(屬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由乙方提供);協(xié)助乙方免費辦理施工所需的出入證;處理好主管部門、業(yè)主等協(xié)調工作,避免外因影響順暢施工。
4、應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施工監(jiān)督、簽證、驗收等工作,配合乙方及時辦理好隱蔽及竣工驗收和各種資料的簽證手續(xù);駐工地甲方代表對乙方提交的任何簽證函件資料應在2天內予以書面形式答復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過期視作同意簽證;
5、免費為乙方提供合適的材料堆放場地、倉庫、便利的施工通道、施工升降機和其他必要的配合;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已于開工前對現(xiàn)場實際情況進行過勘探,須按時組織施工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并按時完工。
2、乙方必須詳細了解施工場地的地質條件及周圍環(huán)境,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來降低工程質量。
3、乙方必須按排有相應能力的技術人員或工程師常駐現(xiàn)場,特殊工種作業(yè)必須提供相應證書。
4、及時提供工程過程驗收資料及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所需的一切技術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
5、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對施工作業(yè)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須并滿足設計圖紙要求,負責組織現(xiàn)場施工,并對本工程的安全性、施工質量及進度負責。
7、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的管理規(guī)定;施工人員入場后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管理規(guī)定,注意加強防火管理。
8、施工過程中隨時接受甲方的質量監(jiān)督。
第六條工程驗收與結算
一、在施工期間,甲方派代表進駐現(xiàn)場監(jiān)督和簽證事宜。
二、本加固工程完工后5天內,按加固方案設計施工圖、有關方案更改通知書和現(xiàn)行驗收規(guī)范,乙方向甲方報告,由甲方組織驗收。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或地方現(xiàn)行驗收規(guī)范的合格等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返工或修復至合格為止。甲方不組織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后3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均視為本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竣工資料2份,根據(jù)雙方相關約定,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結算書;甲方收到結算書后7天內予以結算確認并付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該工程已事實驗收合格:①該工程完工已投入使用的;②已在乙方工程基礎上進行下一道工序(如隱蔽、裝修等)施工的;
第七條保修責任
一、保修期及內容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屬乙方施工的部位,結構保修期為壹年,自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結構安全終身保證,非乙方施工的部位及其他原建筑質量問題不屬保修范圍。
二、在保修期內,若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造成加固部分變形開裂超過國家規(guī)范標準,則甲方須憑質量保修卡和合同要求乙方提供免費維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修責任及其他任何責任:
1、本合同第一條所規(guī)定施工部位以外的非乙方施工的其他部位、范圍,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2、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xù)及甲方未按合同付清工程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由于甲方拖欠工程款或甲方未能提供滿足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積壓等經濟損失,應由甲方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和順延延誤的工期。
2、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余款(尾款),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300元違約責任金。
二、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乙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或返工,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期完成施工任務,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期外,每拖延一天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300元的拖延工期違約責任款。
第九條除外責任
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錯誤施工或明顯技術缺陷造成被施工建筑物開裂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但對于在任何時間的下列損失和相關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2、該建(構)筑物其他未加固處理的原建筑質量未達到原設計要求和相關國家施工驗收規(guī)范要求,而存在的原結構內在或潛在的質量缺陷所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3、乙方完工后,該建筑物違章或非正常使用(如超載等)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責任。
4、本合同第一條所規(guī)定施工部位以外的非乙方施工的其他部位、范圍的損失。
5、由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合同附件
1、甲方確認的項目設計施工圖;
2、適用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經雙方確認后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包括根據(jù)合同發(fā)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傳真的各種通知、委托、簽證、會議紀要、函件等。
4、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單位或個人發(fā)出或發(fā)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應是書面的,都不應被無理扣壓或拖延。收件方應在回執(zhí)上簽署單位、姓名和收到時間。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辦法
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按照合作互諒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義務,工程竣工交付完畢,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